一、合同约定异地仲裁可以吗
合同约定异地仲裁是可以的。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
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发生争议时向某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机构即为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2.只要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因此,合同约定异地仲裁是完全可行的。
二、异地仲裁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异地仲裁协议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需明确仲裁事项,即哪些具体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这些事项必须与当事人之间有特定的法律关系,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必须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并明确写入协议中,如“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样的仲裁协议才是完整且有效的。
三、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双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补充协议;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如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3.仲裁协议中同时约定了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这样的约定被视为无效,因为仲裁和诉讼是两种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机制;
4.其他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在实践中,如果仲裁协议存在上述无效情形之一,那么该仲裁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双方当事人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