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著作权属于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在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即为该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2.但法律也规定了若干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下,著作权的归属会有所不同。
二、著作权归属有哪些特殊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
2.两人或多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所有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若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则每位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则归制片人享有,但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其作者仍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4.对于职务作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其著作权一般归作者享有。但如果是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其著作权则可能归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
5.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则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