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承包地到期村里有收回的权利吗
集体承包地到期,村里一般没有收回的权利,这一结论基于土地承包法律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农民的长期土地经营权。
1.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或明确要求交回土地等,村里才可能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发包方(村委会)才具备收回土地的法律依据。
二、承包地到期哪些情况可收回?
承包地到期时,村里可收回土地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承包户死亡且无继承人继续承包:当承包户去世,且没有合法的继承人愿意或能够继续承包该土地时,村里可以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户户口迁出:若承包户因各种原因将户口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属于该集体成员,村里也有权收回其原承包的土地。
3.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户出于个人原因,主动向村里提出交回被承包的土地,村里在确认其真实意愿后可予以收回。
4.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唯一一种情形下,发包方(村委会)可以提前收回家庭承包地。
三、集体承包地到期收回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你,集体承包地到期收回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2.该条款也规定了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原则。
这些法律规定为农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在承包地到期时,除非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否则村里无权随意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