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属于行政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行政拘留与治安拘留实质上为同一处罚措施的不同表述,均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采取的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
1.若盗窃行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盗窃的违法人员将面临行政拘留(或称治安拘留)的处罚。
2.若盗窃行为符合《刑法》中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则构成刑事犯罪,需接受刑事拘留,并可能进一步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盗窃的数额
盗窃数额的认定是确定盗窃罪量刑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规定,盗窃数额的认定方法如下: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这通常包括购物发票、收据等能够证明财物价值的凭证。
2.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估价机构会根据财物的种类、新旧程度、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专业评估。
3.对于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的案件,如果盗窃数量能够查实,则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如果盗窃数量无法查实,则可以通过比较盗窃前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来推算盗窃数额。
4.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案件,其盗窃数额的认定方法较为复杂。
三、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