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朴先生致信市二中院《袁月全信箱》咨询:
以前生意上的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最近几个月我打电话找他总是找不到,上门去找也一直不见人影。我怀疑他逃跑了,想到法院起诉他,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吗,受理后能帮我找到他并要回钱来吗?
朴先生: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联系方式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不管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如果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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