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自2009元月份入职广东省中山市C物业公司作为一名保安员,自入职到现在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1年6月25日,公司有两位经理带着一砸空白合同要求我们签字,结果我们看到合同不合规范,里面也有部分修改就没有签字。当时他们是气急败坏并威胁我们不签字就不发工资,当时是月底是该发该月工资的时候了。后来看没有结果就走了,第二天叫我们去公司谈,去了第一句话就是签还是不签,我们就说这样的合同不签,并要求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给予补偿。这次没有谈成,并威胁我们要把我们干掉。第三天找到我们说不要我们签了,工资不加,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并随即从另外一个地方调人过来,代替部分人员位置。后面的事情还在协商中。(总共6人,工资待遇是月薪师拿1077.8,扣除社保。月休息2天,节假日照常上班,后补休一天。) 问题一:我们能不能要回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段时间的补偿,(公司是想办法来让我们自己做不下去,然后走人,而不是辞退我们) 问题二:我们能不能要回我们的加班费?我们上班没有打卡,工资表是假的。反应的不是真实的情况。

2012-02-22 1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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