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福建人,由于我的弟弟绕过我私自去政府登记独占了我父母遗留的房产,我向当地律师咨询,他帮以政府办理房产证的行为侵害了我的权益为由为我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认定政府无过错,而我不知道行政诉讼的期限所以错过了诉讼时效。我想请问复议决定下达我还能以第三人(即我弟弟)为被告提请民事确权诉讼么?

2011-07-14 19: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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