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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地是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在当地化工企业2006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26日我在工作当中,被氢氧化纳喷射烧伤了右眼,右眼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的,左眼比较轻.斑点式的烧伤,经鉴定为7级工伤.2010年我的工资是1600,去掉公司扣掉的保险到手里1420元,今年去公司领了1065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今年的5月公司放假,就把我的工资给停了,可是我的眼睛还没好,7月份 我的右眼,因发炎而正在用药,<虹膜炎,红眼病,>原来是一个眼睛现传染为双眼,公司现在放假,让我自己垫付药费,可是我家的经济条件实在有限,没有父亲,母亲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养老费,不想传染给家人,但是还没有钱住院!怎么办! 问题1: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是怎样算的.我就应该得1W多吗? 2:工资被停是正常? 我没什么文化只能求救了,希望有心人给出答案并指出其中的漏洞! 谢谢

2011-07-31 17: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你得到的赔偿明显不足,另外 你不提出辞职 公司不应该给你停发工资,你也应正常工作!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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