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刘琦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由于工作不小心受伤,导致脚后筋受伤断裂,经医院医疗后接起来了,但是短时间内无法继续工作,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再下床走路,但是老板付了医药费之后却不在赔偿了,只是说每天给10元的伙食费,我们这里的工作是多劳多得,一旦没有干活就没有了工资。请问:我该找老板赔偿么?赔偿我的工资么?您说的工伤认定在哪办?还有,单位曾经将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给要过去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办了保险。有保险情况会怎样,没有保险情况又会怎样啊?

2011-07-29 20: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单位应当赔偿。工伤认定在劳动局申请。办理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办理则由单位支付。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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