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邓律师: 您好,我(我爱人驾车)于7月14日驾车在市内与另外一辆轿车发生追尾,我和她,双方未受伤,通知了保险公司,未通知交警,事后1小时对方称自己颈部疼痛,(说明一下:我们俩是同事一个医院,不一个科室),我出于歉意陪着做了一天检查、CT、核磁、放射。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建议休息15--20天。但对方要求住院治疗,我与家人商量觉得不妥,就于15日报警。现在对方住院已有一个月,期间除了理疗外,医嘱没有任何治疗,给的二级护理,颈部颈托制动(对方称颈部疼痛,不能活动医生建议颈托制 动)住院期间对方均在家休息,只是占床。因都是同事,医生说了好几次可以出院,但也不好意思强行让其出院。我们双方协议的赔付不能达成一致,我们家车买的是全险,按对方要求的赔付标准要高出保险公司标准的一倍,我也不能接受。因此,如走法律程序的话,不知会怎样?非常想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请您能帮帮我。注:是从法律快车查到的。

2011-08-23 23: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让她起诉吧?不合理的要求如果你答应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让法院判决比较好,而且通常法院会先调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数额都是有规定的,浮动不大,让法官给她做工作,你也能接受,对方也应该没什么意见 。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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