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跟我妻子于今年初,打过一次官司。当时,法官驳回了她的上述要求(离婚,把孩子判给她)。现在她又要起诉了。请问,如果我在法庭上坚称“还有感情的”请问,这次法院还会判不离吗?孩子未满两岁。其实,现在双方都想争孩子的监护权,孩子尚未满两周岁,判给母亲的几率较大,再拖一回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我手上有一条证据“孩子他外婆时常在外赌博,放高利贷,不务正业,且被司法机关拘留过两次”,“孩子他外公在他母亲小时候有长时间虐待他母亲行为”。试问律师,如果到时我当庭提出他外婆,外公的劣迹(精神环境不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会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我吗?

2011-09-10 21: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这也是理由,但是人家可以说孩子不与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是与他母亲一起生活,他母亲没有劣迹。可以试试。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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