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朋友在湖北有个水利工程,我借给他25万元,说好年底还,后来没还上,为了让我心里有底,他把他工地仓库里的东西卖给了我,后来工程迟迟没有开工,我也因为个人原因会了东北,等工地开工了在回去,后来才知道,我回来后,他把仓库里的东西买了好多,又在当地好多人手里借了好多钱,还不上,工程也没开工,他跑了,现在已经被抓到,请问法院会怎样判决他,会怎样分配他的东西(工地里还有些东西),我还没报案,朋友是长春的,我能在长春立案起诉他吗?起诉后,法院能怎样解决我的案子?我该怎么办?工作在东北,不方便到湖北去,帮帮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2011-09-22 2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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