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请问:我户口是青岛胶南大村镇的,我对象是枣庄市市中区的,现在结婚了,想把我对象的户口迁移到我老家,具体需要什么手续?为什么双方的民政局说的不一样?我们来家说不用开证明,女方那边直接开迁移证明,然后回来落户就行,但是女方那边又要我这边先开接受证明,同样是民政局,为什么条件不一样呢?烦请解答,谢谢

2009-05-13 0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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