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去年在金都时代新城买的房子,元旦交的房,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房价当时一平米3368元、可到现在房产证不给办理,而且我们了解到配套费国家已经在07年规定开发商不准再收,但是小区居民都交上15527元,维修基金也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70元/平米,我们交 一万一千多,现在集体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开始说配套费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得交280元/平米,这样一算我们还少交了,后来又说交的配套费按说是核算在房价内的,房价没加上,只能另外再收 ,但是国家已经有规定这部分费用是开发商给财政部门的,不能摊给居民啊!请刘律师给解答下,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谢谢了!急。。。

2011-11-03 14: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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