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去年我岳母装修房子,与施工方坚定合同后。委托我监督工程质量,后发现地板砖有严重的铺空现象,为此我岳母扣了施工方2000元钱。施工方索要未果,就去我父母家闹,在拉扯中,对方坐在地上,当时我父亲正直病重。在去我父母家之前我明确告诉施工方家父病重,不能打扰。但其不听。后我报警,警察来后要求她离开。第2天警察告诉我对方受伤。现在对方一口咬定我对她殴打造成轻伤,并找了一位证人,但其证人只是说我和她有拉扯,我也有证人证明我没有打她。以及没有和她有任何的身体接触。现在检查院要对我提起公诉,请问我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吗?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吗?

2011-11-03 14: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没有证据证明你对她实施过伤害行为,或伤害行为不能不造成轻伤的后果,你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最好与律师联系做你的辩护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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