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 我姐去年8月份在工作中摔倒,造成严重脑外伤,认定为工伤。 在惠州中心人民医院经过15个月的治疗至今,现在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住院期间,我姐夫从未亲手照顾护理过我姐,只是垫付了可以被单位报销的护工护理费,我妈全程陪护照料,并支付了生活费用。 现在出院两个月,我姐夫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他们有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价值20万。 请问这种情况,我姐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哪些方面的诉讼请求。 1.在惠州像我姐以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无生存能力,可以提出多少经济帮助,我姐夫工资每月3000多。 2.在该离婚中,我姐为无过错方。是我姐夫不尽义务,现在起诉离婚抛弃我姐。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这个额度会是多少?3.在财产分割时,可以提出哪些诉求呢? 谢谢你在白忙中解答!

2011-11-07 1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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