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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教师,产假五个月,四十岁生育,剖腹产,应加六十天晚育假和十五天的剖腹产假吗?多大算晚婚?多大算晚育?

2011-11-30 10: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根据山东的标准是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子女的为晚育。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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