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向您请教劳资纠纷问题。我的公司就在新建县新建大道,2011年4月19日进入这家公司是在江苏当地招聘的,10月份公司无故将我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2600元报销补助费用4000元,提成工资20000元。我们是做市场销售工作的,现在想在新建申请仲裁,本人是否需要过去,如果委托您是否可以,需要多少费用,我的这些工资是否可以拿到,谢谢你!

2011-11-14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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