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与合伙人一同合资开装饰公司(未注册),我本人负责公司设计,跟记账。合伙人负责外面工地管理,施工工人都由他负责管理,工人的工资都由我负责支付,材料的购买有合伙人负责,但是主要的材料都由公司支付,合伙人已工地需要购买材料为由像我所要十余万元,来购买小辅材,还从我这拿去二万五千元工人工程款,实际上并未付给工人,现在干活的师傅来找我要工资,而且公司的一切电脑,家具也都让合伙人给啦走了,以上所说都有人证和物证!

2011-12-03 16:5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控告对方侵占公司财物,或是以公司名义起诉对方归还钱物,案件较复杂,建议找律师代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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