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此案件发生子一个月前,被强奸女方出生于1996年11月,犯罪人年龄大约55-58之间,对被害者实施强迫行为后并威胁被害人不得将事实告知家人,{注:被害人家庭为母亲为聋哑残疾人,父亲智力不全}在一个月后将事实对其姑姑说明,现在姑姑准备以强奸未成年女孩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诉讼,不知可否行得通?直接证据无法取得,就有一块在10天前性交后双方均使用过的抹布,上有男女体液,不知是否对案件有利?

2011-12-12 10:5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此情况涉嫌强奸罪,而且不清楚案情,建议来电详询,本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