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98年结婚,02年以我婆婆的名义买的公产房,收据他们拿的,现在要离婚我可以主张返还我的出资款吗?是以前的价格还是现在的市场价,他七八年不给家里拿一分钱还殴打我,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还有孩子被他们控制住不让我见,每次见孩子都被他父母殴打,现在他们把我赶出了我住的家,我可以告他什么罪,孩子的抚养权我能争到吗?我们条件差不多,我比他多一个正式工,他在外面打零时,他有父母而我只有一个父亲,是否会因为这样孩子会判给他?

2012-02-08 14: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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