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谢谢李律师的回复!由于许多不想提起的原因,我是上诉了的案件,因为“不公正的法官不是法官”造成不理想的后果。但始终要解决残酷的现实。因种种原因,现在是维持原判,财产不多,只有小孩相差年龄中补回的一万元及家庭用品二万元中分到的二千元家庭用品。其中家庭用品我已向执行局提供线索,执行局同志说那是家庭用品不去动它?但我个人觉得这是分给我的家庭用品,而非被执行人家里人的家庭用品喔!这其中不会有包屁情况吧?这样说照您的分析--请问有什么问题存在吗?请回复 (您没有QQ号叫我怎么加QQ请教您啊?)

2012-02-29 1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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