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04年11月离婚,二套房产协议中已付清的一套归我,另一套有贷款的归他,协议五年内办理所有手续。后因我们一直考虑复婚且我在03年撞伤后04年8月发病确诊骨坏死前期,他考虑我身体不好且房子都是我当初赚钱购买,让我使用并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在要拿回房子,贷款还没还清,我一直租着还贷。我目前四处求医没有工作,2002年我出资11万资助他在义乌开厂,我想不给他这个房子可以吗?

2012-03-10 17: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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