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和丈夫去法院协议离婚,我们去了法院,丈夫是不同意离婚的,被我威胁去的,丈夫希望法院能调解我们,但是我们被工作人员带到一个办公室,我把协议书给了一个女的,看完就问你们是自己认识还是介绍的,我说是自己,问我何时?我号没有回答,她就说是08年?我说是,然后就问我要身份证,然后我的电话想了,我出去接电话,进来就让我签字,只着文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文件,就先签了,我老公也出去接电话,刚进来那个女的也让他签字,他就签了,也没有让我们看签的是什么文件,然后给我们一张民事调解书,说好了,当时我们都很纳闷,我们也没有见到法官怎么就离了,后来我老公找那个女的说,我不同意离婚,为什么就离了,那女的说,你签字就是同意离,我老公说我都不知道谁是法官,什么都不问,接个电话进来就让签字,我老公说我以为你们让我签的是要调解的证明,法官也没有说是离婚调解书呀!而且当时那个女的和别人聊天呢,说什么慰问费3千元,让别人来亲她的手之类的聊天,根本就没有对我们说任何的事情和,更别说什么调解了,还在调解书上写着,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后法院撤销这份不负责任的民事调解书,请给予我帮助,非常感谢

2012-03-30 11:5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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