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南京浦口的,4月2号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了,左脚踝骨折住院8天,石膏固定出院在家休养,医院要求休息3月。电动车报废,衣服和鞋子坏了。交警认定面包车全责。医院的费用是司机出的。他是替老板开车。面包车有全险。我误工证明已开每月3400元,但护理人无业,能索赔吗?要她出何证明?准备调解我能有效索赔具体有那些?我对此一点不懂。帮忙指点?盼能帮我算出总钱数。非常感谢!

2012-04-26 08:3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护理人不是外面聘请的护工的话,护理费用按照正常的法院标准来起诉,而不是按照护理人没有上班的“误工费”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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