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是应届生,6月底毕业,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我的档案还在学校。现在在实习,但发现很不适应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日常工作,提出过离职,但他们索要违约金2000。我现在真的想要离职而且不想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我旷工3天会怎么样呢?下学期我专心考研,不准备工作。

2012-05-02 14:3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都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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