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老婆怀孕3个月的时候,因为我工作需要在外应酬较多,她和我闹矛盾,闹到我父母那里去,后来我们吵架分居了,当时她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回来把家里的电器首饰都拿走了,还私下取走当时结婚后我妈借我们的20万做生意钱中的8万,后来因为我妈替我说话,不让她搬东西,借着怀有生育把我妈给打了。事后因为生孩子,我们家人就不纠结这个事了,只是需要女方给我妈认个错,可以容许我们继续生活。但是女方执意不道歉,还要求我卖掉我现在的房子,和她在外面住。如果不同意她的做法,就要求离婚!我想问下,如果离婚,她坚持要孩子,我是不是得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就是我现在的房子,是03年我父母买的,后来在我们婚后我妈把房子过户给了我,这样的情况下,她是否有权利和我分割房产?

2012-05-09 09: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2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孩子满2周岁后可以变更抚养权。 2、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个人的财产。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