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公司给老总开车,因公出差出了车祸,责任全责,还让老总受了重伤,但不会残疾,自己轻伤,车子修了几万。车祸至今已有四十来天了,老总还在疗伤,公司也不叫我上班了,说是要开除我,请问公司可以开除我吗,如果开除,公司有没有赔赏。签了合同的,但只半年多一点时间。

2012-07-07 00:0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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