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父母有一栋宅基地房子,对此立有遗嘱并已做公证,指定我儿子为遗嘱的继承人。现在父亲已经去世,因我儿子目前在国外读书(1988年出生),将来可能在国外发展定居,为方便管理房产,我母亲想以继承、赠与或卖买方式将她可处分的房产过户给我,这样可以吗?如果可行的,请问以继承、赠与或卖买方式将母亲可处分的房产过户给我各需什么手续和材料,各方式的过户费用各是多少?将来我可以再出售我母亲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吗?如果可行的,请问在各过户方式下的再出售房子的税费各是多少? 另外,我父母的宅基地房子如果分别由我儿子继承,以及由我通过上述三种过户方式之一获得,那么对于这栋四层房子的宅基地证在继承过户给我儿子和通过上述三种方式之一过户给我时宅基地证是一齐写我和我儿子的名字呢,还是可以将宅基地证分户,将各人名下的房产分别写各人的名字?各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请给予详尽回答,非常感激。

2012-07-30 23: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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