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家承包地被县政府征用作为绿化使用,其中一部分地上面有树,上届村委会村主任已对土地、果园亩数签字认可,由于当时家人有病,没有及时拿签字的申请到大队财务领钱,等在领钱时村委已换届,请问下届村委是否有不履行上届村委遗留问题的理由 对签好字的领款申请,现在村委只认可地是我的可以按标准发放补偿款,以树听说是别人种的、以将树赔偿款发放给他人,不能发双份为由,不给树的赔偿款,请问现在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对吗

2012-08-10 2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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