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一个多月了,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想辞职,今天写了辞职报告,想在8月20号,正式离职。但是今天主任找我谈话,说要提前一个月才行,还有非要我做到年底。我实在不想做,今天看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说普通员工辞职要提前十天,我只是一个前台文员。如果在他没同意的情况下,我20号不去上班了,那还能拿到工资吗?主任还说本来工资只有1600元的,以为我做长期的才给我1800元,我问了一下同事,之前的那个前台文员,也只做了一个多月,工资还是1800元,还有我接了3个单子,公司说要给我奖励150元,但是还在等我们老总签字,如果我走了这钱还能拿到吗,工资是按1800元算还是1600元算的?之前没说过试用期之类的

2012-08-15 1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辞职按照公司的规章提前10天提出,工资应该按实际劳动的天数计算.奖励口头的承诺,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权利难保障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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