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亲,介绍人是女方姨妈,因男女双方年龄已逾30岁,两方父母较为着急,于是在介绍人的怂恿下,相亲之后男方便送了两万元礼金,当地风俗称为“认亲”,并打算于年底结婚,女方父母当时承诺不要求男方现在买房,只要两人相爱就行,然而女方在跟随男方来深圳相处一个月后就百般挑剔男方,并离开男方,之后女方怀孕,女方父母现在要求男方要在市里面买房,否则不结婚,并扬言要打掉孩子,随后女方在男方知其怀孕的情况下,没经过男方同意,私自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打掉了孩子,男方父母知情后甚为恼火,要求女方退还两万元礼金,而女方耍赖想要男方提出取消婚约就可不退这一笔礼金,男方现在该怎么做呢?可以告女方吗?

2012-08-24 1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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