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在05年认识一个男的共同生活了3年,在08年共同生育了一男孩。事后他老婆知道了。他坚决要我带孩子回湖南。他每个月寄生活费。因为我当初是未婚先生。所以没同意。到后来他说要去做亲子鉴定。我当初根本没多想也没留个心眼。更没经验。就由于当初的种种原因我选择了忍气吞声带孩子回了老家。就一直没和他联系。直到今年的5月13号他老婆在街上碰到了我。就威胁我去了他档口。打我逼我写欠条。还打到了我小孩。更是逼我离开这个城市。虽然这个事情我报警了。这个事情算是这样了结。经过这个事情我不想再忍下去。为了这个事情我这几年都是在痛苦和后悔中度过。我考虑了很很久,觉得我可以去法院告他吗?可以申请重做吗?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能给我个建议吗?

2012-08-30 0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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