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7月2日下午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一辆小型轿车停在非机动车道突开左边后门把我撞倒,造成我四肢多处挫伤,右手环指骨折。认定对方负全责。我现病假休息俩月。我去年年薪14万1千。工资奖金每月在七千、八千左右。个调税43.82。(我是公务员)对方要求我出具近3月的工资、税证明。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2-09-13 12: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加对方保险公司,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程序复杂,你还是委托律师吧。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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