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男女方09年年初买房(新房,恋爱关系),首付款全部男方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了两个人的名字,装修按揭均由男方承担,房子是09年年中交房的,装修期间男女方感情出现问题,互不往来,09年年底男方入住,房产证到现在还没办理,其间男方请求女方去办手续,要求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但是女方拒绝。请问这种 情况房子应该怎么分配?男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更多?

2012-09-09 16:4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原则上这个房产属共同共有,男方要求举证证明首付款、装修等的付款凭证,这样分割时可以多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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