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们厂要合并给另外一家厂,两个厂的名称不同,法人代表也不相同,但公司地址在一块,如果另外一家厂在工资待遇、工龄等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厂的员工过去上班,如果员工不过去上班有没有赔偿?

2012-10-09 21:3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不愿意过去,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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