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单位有位工人月工资为2000现被辞退单位补了他24000问他要交个个所得税吗

2012-10-31 23: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可是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取得的24000元低于合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