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就是一般的临时工,没有好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前不久在干活的时候,电转弄伤了脚,还是有点严重,我从住院到复原差不多8个月了,现在一直还不能干重活,请问,这个算是工伤吗?这个医疗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2012-11-29 23: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 你现在是属于工伤。医疗费以及其他赔偿费用都应该由你的公司来承担。 若有其他不了解的情况,请直接 致电本律师:李亚梅律师13008189660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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