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湖北利川市从2008年至今征收了4000亩土地。政府征地程序是:把土地丈量一下就叫农民签字拿钱。只要是丈量了的土地政府就认定已经征收了,也不管你拿没拿钱。对不同意征收土地的农民也不出《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也没有征地安置公告。他们就把丈量一下的土地就认定是国有土地,就卖给开发商了。按照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利川市政府没有具体行政征地行为,他们只有强行占地行为。请问一下,我们农民怎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帮忙出一下点子,谢谢!

2012-12-26 13: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真是如您所说,这在程序上还是有问题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具体问题还要了解更多的事实和细节后才好判断,具体可以电话联系详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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