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各位,大家好。 五年前,我和朋友合伙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和朋友各50%的产权。现在我朋友要把这50%的产权卖给我。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过,只能按二手房交易的手续来办理。但是我不想这样操作。我想与朋友签订一份协议,协议表示此房产归属我个人100%所有(注:房产证上仍然有两个人的名字),且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此房产由我全权处理,我支付50%的房价金额给朋友。不知这样操作是否可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可以证明此房产今后是我100%所有呢?谢谢

2013-01-25 1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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