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于2011年12月向单位请病假经批准后休假,于2012年元月公司就在没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单方面停了我的社保和医保(我于2012年12月才知道),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股权转让,我要求公司给我支付补偿金和2012年社保医保,经过劳动仲裁后他们用假证说我于2011年10月就休病假没上班了,劳动仲裁在没有双方面见面的情况下单方面取用他们的假证后就仲裁说不受理,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他们这样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合法不(我在此公司已连续工作了20年,合同要2014年1月3日到期)

2013-03-14 19: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易明律师。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