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上海的一处房子,绿皮房产证,房主是我奶奶已过世,我爸爸是独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已问过公证处)。但是现在还没有过户没有办理正式的继承手续。我爸爸在没有征得我母亲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和房产中介签订一份黄色的2003年版本的上海房屋买卖合同。我母亲知晓后不同意买卖,并问过区政府房地产交易中心被告知该黄色版本的合同是他们不认可的,这是之前的老版本现已改版成网络交易。但和房产中介交涉后,中介认定此合同签字就有效,我们现在不卖房要支付违约金。事实上买方的钱我们没收到过,由中介代收并承诺等继承公证之后再转交给我们,我方从头到尾没有收到和支付过钱。现在我方不买卖之后,中介不肯退给买家钱,反而让买家来问我们支付违约金,责任都在我方。所以我想请问: 1.这份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2.若无效合同,是否里面所有的条款都是瞎写都不用理会?更不用支付什么违约金,还可以告他合同诈骗? 3.若合同是有效的,是否就要按条款来处理?不买卖就要赔偿人家钱了? 4.还有张佣金确认单上,写着签约当日我爸爸已经支付1万2的钱给中介做佣金,可事实上并没有支付这笔钱。佣金单上写着若不买卖也要支付违约金,这笔钱是否有效?

2013-02-06 23: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若是房交中心不认可的合同版本,合同无效。因各方都有签字,应该不涉及合同诈骗,否则你成了诈骗方。无效的合同不涉及违约金。若合同是有效的,那么你们没有收到过任何钱款,若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你们也可解除合同。具体建议来电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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