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李律师您好,我与前妻2012年11月离婚,其中离婚财产分割一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女方应于2013年1月10日前返还男方20万人民币,但目前只返还10万。经多次催促,女方已没钱为借口,拒不按离婚协议,支付剩余十万元。离婚后,女方于2013年1月自行购买住房,已交首付。我是否应该提出上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这种民事起诉起诉状应请律师代理还是自己写即可?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谢谢望回复,谢谢。

2013-02-27 10: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如果你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女方不给钱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如果你们离婚是法院办理的,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您可以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不会书写法律文书,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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