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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份,本人购买了一楼盘二楼一单位,于2012年6月份收楼,业主于2012年7月份把原来带的精装修全部拆除重新装修,至2012年11月30日完成装修,2012年12月6日早上11时许,业主到刚装修完准备入住的新房门时发现入户大门口至饭厅、客厅、过道、厨房、生活小阳台、公共卫生间屎水横流,原因是公共卫生间的厕所反涌所至,被浸过的财物包括:浸过的地砖、墙身砖(离地约2至3公分的屎水)、主人房新购的实木大床脚、儿童房订制衣柜和客厅鞋柜、新购置的冰箱、冼衣机、大理石厨柜脚(内里浸屎水)、公共卫生间大理石洗手台脚(内里浸屎水)、实木房门脚、厨房门、生活阳台门、公共厕所门,还有一些小的物件,当时已第一时间至电返修办,工作人员至电物管将检测口打开,并检查负一层的排污主管,物管人员发现怎样通管都有异物在管内不能取出,于是锯管,发现主管的90度转弯口内里有三条长约14CM的排污管卡住了,还有一些地拖布、钢丝球(疑为施工方遗留,并没有在交楼前认真检测排污管所至),排去污水后,当时厕所的屎水已排走不再反涌,但房内的屎水还是浸在屋内,返修办驻点负责人到现场看过后,连安慰说话都没有的情况下,只是说“你家的物品因浸过不能使用的,公司会赔偿给你,但地砖我公司帮你清洁和消毒后,是没有损坏的,不会影响你的使用,电器只是浸过脚,也不会影响你的使用,房间门脚、大床脚清洗后是不影响使用,这些公司都不会赔偿的。”请问由于发展商的配套设置出现严重的问题,导致我家被屎水浸,装修这房花费有四个多月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发展商这样的处理方式,我不同意,我提出以下处理要求:1换房或退房。2恢复原貌,最后的底线就是房屋内被浸过的财物等全部给我更换或照价赔偿,并要求其改善排污管道,但现在发展商只是说帮我清洁,衣柜帮我重新订造,由于其造成业业无法入住等外出租房费向发展商提出多次都不回应,请问这事,在法律的支持下,我应该是到赔偿的范围是,现在离事发当日而三个月了,问题总是解决不了,请给予指引。谢谢

2013-02-23 12: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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