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是外籍在沪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上海某单位供职,有就业证及工作签,目前现已离职。但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保,我的问题是: 1)该保险是强制性要求单位必须要给我缴纳的吗? 2)如果不是强制性的,我个人可以补交吗?如何补交?我个人补交时,会对原单位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

2013-02-28 16: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对于外籍员工单位不是必须为其缴纳社保,如果自己补缴,需要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对原单位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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