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于2010年在滨州购买房产一处,首付及装修都是男方家里出钱。因为男方当时不是滨州户口,而我对象是滨州户口。所以办理了结婚证购房,而且房子写在了她的名下。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是房子分割却出现了争议。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的话,房子是属于夫妻共有,还是男方个人呢。

2013-03-07 15: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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