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来自外地在上海打工者.我在这个单位送货5年多了.因为过年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也没有说和我解除合同.我就回来家了{我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前我就请好假了公司批了}我们是劳务派遣工.我要回上海的几天劳务派遣公司打电话说公司不要我了.我们一个星期休息一天.我们是综合计时制.一年有5天公休假也没有休息.我违反公司规定和我解除合同我能要我的加班费吗?如果能要.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我只有几个月的考勤表.能证明我的加班时间吗?谢谢律师

2013-03-11 22: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加班费是应该给你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考勤表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力是需要质证的。另你所谓的违反公司制度到底是什么程度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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