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请问;我女47岁, 国内沈阳居住,我结婚登记6年,男方美国工作,申请离婚,法院要在美国居住人的居住地址,(我无法拿到) 我需怎样办理,才能给予案

2013-04-25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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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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