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二叔是农村散养五保户(签协议时继承人是我),于年前去世。由于其无妻儿,在病重时经大家商议共同伺候。结果只是我父亲,我和三叔出力,小叔基本没照面。二叔死后(我打领幡)留下房子地树及现金若干。小叔要求和我父及三叔三个人平分,这种要求合理吗?应该如何分配?

2013-04-19 16: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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