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方以约束不了我感情不合而提出离婚,在婚一个月内从因女方无理的家庭琐事,女方多次提出离婚,,对于婚前楼房是有我父母一手出资置办,女方未出一分钱,对于房屋贷款完全由我一人独自承担,女方未承担一分钱,对于婚前彩礼钱女方家一直以没到达女方家的要求而以不结婚为理由必须达到女方要求才能举行结婚仪式,对于请问对于这种状况对于婚前房产,婚前楼房,,彩礼钱,,该怎样判决处理!

2013-05-02 14: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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